宜宾市南溪区中医医院拟对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医疗设备及疫情物资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拟定成交供应商,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人:宜宾市南溪区中医医院
2.项目名称 :宜宾市南溪区中医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医疗设备及疫情物资采购项目
3.采购包数:本项目共2包,
其中第一包医疗设备:最高限价78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台 |
45 |
2 |
氩气高频电刀 |
1台 |
25 |
3 |
生物信息反馈灸疗仪 |
1台 |
8 |
第二包疫情物资:最高限价51万元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专业冷藏冷冻箱 |
2台 |
24000 |
2 |
移动式核酸隔离箱 |
1台 |
31000 |
3 |
便携式实时荧光定量PCR议 |
1台 |
94000 |
4 |
红外额温仪 |
50台 |
7000 |
5 |
热成像经济型手持测温热像仪 |
8台 |
44000 |
6 |
空气消毒机 |
20台 |
110000 |
7 |
压力蒸汽灭菌器 |
1台 |
19000 |
8 |
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 |
10台 |
105000 |
9 |
热成像相机测温 |
4台 |
76000 |
二、被邀单位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公司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7、医疗器械产品均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一)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期限: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为2020年 11 月16 日至2020年11 月 17 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
(二)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宜宾市南溪区中医医院设备科。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现场发售,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四)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0年11月19日下午15时00分
(六)响应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宜宾市南溪区中医医院10楼会议室。
(七)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八)谈判开始时间:2020年11月19日下午15时00分
联 系 人:陈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831-3335899
手机:1399093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