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区中医医院医保病人外伤审核流程
市内八县两区的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病员外伤审核
1、主管医生下载打印《宜宾市南溪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伤申报核查表》一式两份,由病员(或者家属)简要填写外伤原因及经过,并在承诺人处签名并按手印;
2、 主管医师在就诊医院核实意见栏简要填写病人就诊情况及诊断后交于病人;
3、 病人持已填写好的《外伤审核表》到医院医保科审核登记盖章;
4、病人持已盖医院医保科鲜章的《外伤审核表》到南溪区医保局(7路车中国银行站下车南溪镇派出所对面)进行最后审核盖章,医保局收取一份留存;
5、 病人保管好已审核的《外伤审核表》,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时交于收费室结算人员。
宜宾市市社保的外伤医保病员,只需要出具病员所在单位(或者社区居委会)加盖公章的外伤情况说明一份,出院结算时交收费室结算人员。